每日一字——人篇(尺)

从踝到膝约为一尺

人篇

字源演变

说文解字

“尺”是长度单位。《说文》:“尺,十寸也。人手却十分动脉为寸口。……周制寸、尺、咫、寻、常、仞诸度量,皆以人之体为法。”意思是古代的度量多以人体的部位长度为标定。因为从人的肘到腕或从踝到膝约为一尺,所以,金文和小篆的“尺”字都是在表示人体侧卧形的“尸”字下边(腿的部位),加一指事符号。意在告诉人们“这里有一尺长”。隶书(汉《张景碑》、《汉简》)将人体上半部分写得横平竖直,失去人形。但对照古文字形仍可看出演化的轨迹。

现代汉语中,除中医切脉部位仍沿用“尺中、尺骨”之类名词外,许多形状和功用如“尺”的东西,也可以用“尺”修饰命名,如“丁字尺、镇尺、戒尺等.

“尺”,又读作chě,表示传统的音乐记谱法,即”工尺谱“的符号之一,表示音阶上的一级。

《大戴礼记》、《孔子家语》中都有:“布指知寸,布手知尺,舒肘知寻”的记载。

《小尔雅》中还说:“跬,一举足也,倍跬为步”(代一步为六尺)。这些都是以人体为度量衡单位的记载。今天的一市尺长33.3厘米,无论如何与”布手知尺“的长度不相符。而《大戴礼记》《说文》的作者是汉代人,《孔子家语》的作者是魏晋人,西汉至晋一尺约23.1~24厘米之间,与“布手知尺”不合。难道这些都是后人杜撰的吗?并非如此。古人治学是十分严谨的,那么,“布手知尺”之说有没有根据呢?有幸的是,现今国家博物馆和上海博物馆各藏有支商代象牙尺,尺长约16厘米,尺上有分、寸刻度,均为十进位。对此有人做了—个验证身高在160厘米者,拇指至食指(一拃)之间距离为16厘米,一指之宽为1.6厘米。考古学家李济先生在1921年对当时中国人身高测量作了一个统计,成年人身高平均为164~165厘米。此外,由考古发掘证明的古人中女子身高为150~160厘重米,男子为160~165厘米可证,“布手知尺”说是有根据的,只是商代以后,尺度增长而造成与此说不合的结果。

古文释义

《说文》十寸也。人手郤十分动衇为寸口,十寸为尺,规矩事也。从尸从乙。乙所识也。周制:寸尺咫寻常仞,诸度量皆以人体为法。《家语》布指知尺,舒肱知寻。《前汉·律历志》度量衡皆起於黄钟之律,一黍为分,十分为寸,十寸为尺。《蔡邕·独断》夏十寸为尺,殷九寸为尺,周八寸为尺。《周礼·司市》疏置丈尺於绢布之肆。

又大尺曰施。《管子·地员篇》其施五尺。《注》施音遗,大尺之名。

又《小尔雅》五尺谓之墨。《周语》不过墨丈寻常之闲。《注》五尺为墨,倍墨为丈。今木工各用五尺以成宫室,其名为墨,则墨者工师之五尺也。

又《唐辇下岁时记》二月朔日为中和节,赐大臣戚里尺,谓之裁度民闲。

又法三尺,谓以三尺竹书写法律,故俗谓舞文为弁髦三尺。今以三尺为具,非也。

又叶昌约切,音绰。《诗·鲁颂》是寻是尺。叶下作若。《韵会》通作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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